关于印发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2012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阜城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一年。为加速推进城市建设步伐,特制订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一、编制原则
结合阜阳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讨论酝酿,认真谋划2012年度阜城基础设施、土地收储、安置房及保障性住房等城市建设项目。在制订过程中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既着眼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又尊重群众的意愿;二是既体现大干快干的大建设要求,又遵循科学发展的态度,通过拼搏进取能够基本实现;三是既考虑到目标制订的超前性和带动性,又考虑到目标落实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二、投资计划
2012年,阜城城市建设计划总投资199.28亿元(包括三区、市开发区计划投资37.14亿元),其中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共计162个,计划投资162.14亿元(其中,征迁费用70.44亿元,工程费用91.7亿元)。市本级城市建设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4个,计划投资56.16亿元;综合性重点项目3个,计划投资22.5亿元;储备地项目31个,计划投资9.44亿元;安置房建设项目33个,计划投资71.16亿元;保障性住房项目11个,计划投资2.88亿元(附表一)。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共计项目84个,计划投资56.16亿元,其中征迁费用31.88亿元,工程费用24.28亿元。
1.新建项目(附表二):共计66个,计划投资42.36亿元(征迁费用26.62亿元,工程费用15.74亿元)。其中:道路工程41个,计划投资26.61亿元(征迁费用16.74亿元,工程费用9.87亿元);水环境治理工程8个,计划投资6.26亿元(征迁费用5.47亿元,工程费用0.79亿元);园林绿化工程10个,计划投资6.1亿元(征迁费用3.3亿元,工程费用2.8亿元);城市供水项目1个,计划投资1亿元(征迁费用0.28亿元,工程费用0.72亿元);污水处理项目2个,计划投资1.6亿元(征迁费用0.63亿元,工程费用0.97亿元);路灯改造计划投资0.05亿元;环卫基础设施项目3个,计划投资0.24亿元;城市规划场馆计划投资0.5亿元。
2.结转在建项目(附表三):共计18个,计划投资13.8亿元(征迁费用5.26亿元,工程费用8.54亿元)。其中:道路工程12个,计划投资12.01亿元(征迁费用5.06亿元,工程费用6.95亿元);水环境治理工程2个,计划投资0.48亿元(征迁费用0.2亿元,工程费用0.28亿元);园林绿化工程2个,计划投资0.71亿元;污水处理工程2个,计划投资0.6亿元。
(二)综合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共计项目3个,计划投资22.5亿元,其中征迁费用16.8亿元,工程费用5.7亿元(附表四)。
(三)土地储备征迁投资计划。共计31块地、3145.72亩,即2006年度报批后尚未完成征迁的储备土地517.91亩和2010年度报批的储备土地2627.81亩。总征迁费用约9.44亿元(不含安置房建设成本,附表五)。
(四)征迁安置房建设投资计划。阜城基础设施、储备地及棚户区、旧城区改造等安置房建设项目共计33个,计划投资71.16亿元,其中征迁费11.44亿元,工程费用59.72亿元(附表六)。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计划投资2.88亿元,建设套数2910套、建筑面积15.169万平方米。其中颍州区建设套数550套、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0.767亿元;颍泉区建设套数750套、建筑面积3.5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0.718亿元;颍东区建设套数1000套、建筑面积5.08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0178亿元;市开发区建设套数610套、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0.38亿元(附表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协调推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把城市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统筹做好控违拆违、征地拆迁、项目推进等各项工作。市、区两级城建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调度及督查作用,确保指挥有方、保障有力、高效运转。对区域性、综合性的重点项目,要一个区域、一套班子,整体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城市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重心下移,加大征迁力度。征迁工作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关键所在,阜城三区、市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征收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分解征迁任务,科学安排征迁时序,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要重心下移、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进项目征迁安置。项目征收具体负责人要积 主动,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加强沟通,督促签约。街道社区要发挥好主体作用,配齐配强人员,全力支持配合征收工作。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要带头拆迁,作出表率;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提高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积 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办事流程,限时进行办结,缩短建设周期,实现项目提速增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对计划项目逐一梳理,从前期设计、立项批复、征收安置、招标定标,到施工进展、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突出“快”字和效益,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要针对不同项目,排出时间节点,分门别类制定计划,倒排施工工期,梯度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具备开工条件的尽快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创造条件早日开工。
(四)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细化方案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序时进度,建立完善城市建设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实行城市建设工作月报制度。各牵头责任单位及三区、市开发区城建指挥部要按月将本单位、本地城建项目拆迁、安置、投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总登记,每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围绕建设内容、任务分解、时间节点、责任落实等环节,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或阻碍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有效落实。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