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华投资企业因城市规划改变导致无法开发建设最终以征收补偿
来源:楹庭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9-08-26 11:39:47|人阅读
在楹庭企业拆迁律师团里代理的大型企业案件不在少数,涉及数亿、数十亿的也不在少数,也有台商等港澳台企业在华投资购地建设的企业,涉及开发建设、关停征收等相关问题,目前我们也看到一些台商企业在一些工业园区的企业面临被拆除等事件,在这里我们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代理过的一家台商企业的案例,如果你的企业也遇到类似的政企纠纷也可以进一步就个案进行沟通。
15年前(1999年),一家(台商)企业在顺义区买了块地准备建养老中心,之后该地块被规划编制为绿地。该企业遂将顺义区政府诉至法院,要求区政府收回其所购土地
企业:规划绿地致土地闲置
原告北京鸿宝方达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鸿宝公司)代理人介绍,1999年至2000年,该公司与当时的顺义区计划委员会接洽协商涉案土地的转让事宜,后来在顺义区计划委员会安排下,与其下属企业北京市顺义区福禄达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取得了顺义区的一块地。
“本来想建一个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原告代理人介绍,拿了地之后,这块地又被规划编制为绿地用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顺义分局明确告知,鸿宝公司只能进行原翻原建工程的审批,不进行新建工程审批,致使土地闲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014年10月27日,鸿某公司向顺义区政府提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征收的申请,区政府将此事转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处理,后者认为鸿宝公司的申请不符合条件,未予办理。
——以上内容来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