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一户居民的拆迁就要听证,听证是每个被拆迁公民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户数和拆迁面积的限制。”
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实习生郭璇 “对居民‘连哄带骗’,如私下给‘红包’,催促居民投赞成票”、“存在拆迁自焚等多起拆除事件”,昨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旁听人员座谈会上,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克宇谈到征地拆迁程序时提出建议,“只要涉及一户居民的拆迁就要听证”。
陈克宇举例,在《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规定》中,房屋拆迁的听证范围为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拆迁户300户以上。可陈克宇认为,“听证是每个被拆迁公民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户数和拆迁面积的限制。”
另外,陈克宇也建议,“将原县政府享有的拆迁决定权,至少上升至市一级政府”。他说,征地拆迁涉及多方利益,而且对居民心理冲击很强烈,如果由更高一级政府作为征地拆迁的决定权主体,可以平衡政府与公民权利,提供公民更多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