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是否合法?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张悦,为大家解答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此次为大家解答“以租代征”是否合法这个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因此,在拆迁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以租代征”这种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现象。实质上,这种现象就是避开征收审批程序,租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这种现象显然是违法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关于集体土地上征收问题的权威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上征收问题,权威的法律就是《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一定要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当然了,还有特殊情况,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那么,除此之外,其他需要使用土地的,一定要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违反第43条和第63条规定,会有怎样的处罚呢?《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除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还有两个重要的行政法规,一个是《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一个是《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这两个行政法规的第六点和第四点都规定了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过出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项目,一定要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
原创声明:本文版权属于北京楹庭律师团,禁止跨平台抄袭,未经允许不得商用,转载需注明“北京楹庭律师团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