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过程中会存在相当多的问题,处理中拆迁方和被拆方往往都会发生很多分歧,这个问题一直也是政府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
其中拆迁行为分为合法的和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拆迁就损害了公民的自身利益,也让城市的建设过程受到阻碍,作为一个公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要知道不是所有房屋都将会被拆除,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子被拆除呢?有关政策界定了以下四类“空心房:
2.不能再满足正常生活居住需要的主要以土砖房,木房为主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4.除了按宅基地管理标准进行一户一宅以外的房子也在空心房的范围之内。政策规定:房屋倒塌或房屋闲置,在拆迁两年以上未恢复宅基地使用,土地使用权不确定。
拆除有无补偿
农村拆除“空心房”不进行补偿,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空心房不能被强行拆除,要先和房屋所有人进行沟通,不仅当事人要同意拆除,而且有关当局履行拆除空心房评估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果是危险的空心房那就要被移除,拆除后的土地权是一样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后的宅基地,分几种情况来分析,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农民将获得补偿。如果有偿复垦,农民将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宅基地归本人,保留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性质。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
不属于危房的空心房有三种处理方法:1.是自愿有偿退出空心房的宅基地;2.有偿复垦空心房宅基地;3.空心房有偿流转。
注意这三种情况:因为这些情况下,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被认定为危房的“空心房”正在被拆除,是房屋意外倒塌对人们身心造成的伤害。国家对农村空心房是有偿收回的,鼓励人们戒烟自愿缴费免费住房,行政机关给予一定的补贴,补偿标准视当地而定。
当然,鉴于许多农村人口已经在城市定居,上述待遇肯定会满足每个人。当然,也可以选择在为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新的房子作为回家的住所。当然,国家拆迁空心房也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