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事前需要通知要拆除!
来源:楹庭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0-11-17 14:21:06|人阅读
只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执行强制措施。而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强制措施前,均需要提前告知被执行方有关权利和依据的法律条文。没有通知就拆除不合法的。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其中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等信息。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遇到类似情况要注意:
保留好证据,房屋拍照录像:对自己房屋拍照录像,多角度多维度的拍照保留证据。注意:1、录像要连续,且完整。2、选定另一不动产作为参照物进行拍照录像。3、对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履行,必要时候加上自己说明。以上都是多方位保存证据,且保存证据的完整性和可参考性,必要时可以定期(比如一周或者一个月录制一次)自己保存好。
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遇到行政机关拆除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拆除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拆除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