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因《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2008年以前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是否属于违建,要看其是否遵从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总之,《城乡规划法》并不适用于所有违建认定处置情形。
那么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必须要将房屋拆除吗?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朋友们:答案是不一定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能拆除的城镇违法建设,应当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没收的实物按照有关规定交由财政统一管理。此外还有之前多次提及的“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区分对待原则,对于能够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可以在改正后予以补证。可见面对违法建筑,除了将其拆除,还是有其他的途径可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