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04〕87号)和《河南农村宅基拆迁补偿办法》等规定,现将三门峡市陕州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大营镇(城村、大营村、官庄村、黄村、吕家崖村、南曲沃村、温塘村、五原村、辛店村)、原店镇(郭家村、原店村)、张湾乡(蔡白村、关沟村、雷家湾村、南关村、七里堡村、桥头村、上陈东村、土桥村、下陈东村、新桥村、尤家湾村、张赵村)的补偿标准是63000元/亩。
大营镇(寺古洼村、兀家洼村、峪里村)、原店镇(岔里村、新建村、寨根村)、张汴乡(北营村、卢庄村、庙后村、曲村、寺院村(飞地)、西王村、窑底村、张汴村)、张湾乡(大坪村、红旗村、芦村、三元村、西罐村、新庄村)、观音堂镇(段岩村、观音堂村、韩岩村、南寨村、石壕村)、店子乡(义煤集团)的补偿标准是52000元/亩。
西张村镇(庙上村、张一村、张二村、张三村、张四村、白草湾村(白草村)、陈村、大安头村、丁管营村、东沟村、东阳村、东窑院村(窑院村)、凡村、反上村、丰阳村、沟东村、后关村、南沟村、南原村、坡头村、前关村、人马村、人马寨村、石原村、水淆村、太阳村、王村、五花岭村、西沟村、西阳村、小安头村、辛庄村、窑头村、宜村、营前村、赵村、中岭林场)、张汴乡(刘寺村、寺院村、西过村)、张湾乡(柳林村、指望村)、菜园乡(坳渠村、北湾村、北阳村、菜元村、菜园乡林场、崔家村、刁家村、东凡村、东梁村、东寨村、杜村、芬沟村、杠庙村、沟南村、官村、过村、后架河村、交林村、南湾村、南县村、南阳村、桥洼村、上窑村、石门村、双庙河村、桃王村、田家庄村、卫家庄村、西凡村、下庄村、赵原村、中庄村)、张茅乡(白土坡村、草地村、丁家庄村、东村、贯耳沟村、韩家沟村、后崖村、麻塘湾村、南头村、清泉沟村、山口村、上坡村、宋王庄村、苏村、位村、西坡脑村、西崖村、杨村、张茅村、张茅乡林场)、观音堂镇(段家门村、葛条沟村、七里村、阮坪村、张村、陈营村、大延洼村、观音堂镇林场、韩洼村、韩庄村、铧尖嘴村、界岩村、君王村、刘庄洼村、芦草村、糯米沟村、石堆村、下潮村、阳洼村、窑院村)的补偿标准是42000元/亩。
硖石乡(车壕村、东岭村、高崖村、黄坡村、荆山村、庙沟村、南坡村、三教地村、石门沟村、王家寨村、王庄村、卫家沟村、硖石村、硖石乡寨山林场)、王家后乡(柏树山村、柴洼村、朝阳村、东庄村、坟上村、贺村、葫果村、老泉村、刘家山村、龙潭村、鹿马村、庙前村、上庄村、王家后村、崖底村、燕山村、赵里河村、赵庄村、支社村)、西张村镇(陈村(飞地)、凡村(飞地)、涧里村、涧西村、庙上村(飞地)、庙洼村、人马村(飞地)、水淆村(飞地)、寺下村、辛庄村(飞地)、窑店村、窑店林场、义马矿务局林场、张一村(飞地))、张汴乡(草庙村、五七村)、菜园乡(草店村、连家洼村、雁翎关村)、张茅乡(刘家河村、庙坡村、瓦山沟村、张茅乡林场、五四林场)、西李村乡(白埠村、陈家庄村、陡沟村、访礼村、高沟村、古店村、河洼村、李村、柳沟村、龙脖村、南岩村、泉沟村、上断村、塔罗村、唐家沟村、王彦村、王营村、魏家窑村、吴家坑村、五七林场、下张村、岩里村、杨岭村、元上村、原村、岳庄村、寨上村、张沟村)、宫前乡(蔡家湾村、铁炉沟村、池芦村、池头村、宫前村、韩川村、黑山沟村、金凤村、刘家庄村、马圪塔村、明山村、农场村、青涧村、三道院村、太子沟村、头峪村、瓦窑沟村、苇元沟村、五峪村、西坡村、卸花池村、杏花村、杨河村、岳家沟村、竹园村)、店子乡(白石崖村、陈家源村、大石涧村、店子村、黄塘村、宽坪村、栗子坪村、湾子村、杨家河村)的补偿标准是37500元/亩。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