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积 争取 政策支持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自8月份以来,为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省粮食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省粮食生产情况,逐品种研究、分析粮食购销形势,并多次进京向 发改委、国粮局、财政部等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到目前, 对黑龙江省水稻、大豆、玉米收购政策已到位并启动。这些政策的出台,对黑龙江省粮食价格起到支撑作用,农民卖粮收入明显增加。
一、水稻品种。今年黑龙江省水稻总产206.2亿公斤,商品量166.2亿公斤,均较上年增加21.8亿公斤。由于今年 粮食丰收,黑龙江省水稻接新后市场需求不旺,一度收购主体少、价格下行快,特别是占黑龙江省水稻产量75%以上的东部地区(指佳木斯、鹤岗、双鸭山、鸡西四市和农垦建三江、宝泉岭、红兴隆、牡丹江四个分局),水稻价格几乎接近 确定的最低收购价2.56元/公斤。面对这种情况,省粮食局积 建议 提高我省水稻收购价格,启动政策性收购,调动主产区粮食生产积 性,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 粮食安全。在多方共同努力下,11月中旬, 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中央储备稻谷轮换补库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1]186号),明确在我省启动中央储备稻谷补库收购工作,中等品水稻收购价格为2.80元/公斤,等级价差为0.04元/公斤,执行期截止到2012年3月底。文件下发后,省粮食局又针对启动收购后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中储粮分公司共同赴京向 发改委、国粮局、财政部汇报,解决了 186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购指标和中央储备资格仓容问题,明确我省已指定补库收购的库点可不受指标和资格仓容限制,对农民送交的水稻应收尽收,满足送粮农民的需求。该项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东部稻农售粮积 性高。启动收购前,东部地区水稻均价在2.60元/公斤,与补库收购价格每公斤相差0.20元左右;中、西部地区启动前均价在2.72元/公斤,启动后市场价格推升至2.84元/公斤,每公斤相差0.12元。
二、大豆品种。今年我省大豆总产54.15亿公斤,商品量41.65亿公斤,均较上年减少4.35亿公斤。由于我国对进口大豆依存度较高,我省大豆市场销售和价格近年来主要靠 政策支持。为此,黑龙江省粮食局在深入研究拓宽大豆流通渠道的同时,紧紧盯住 政策,为黑龙江省大豆生产寻求稳定的政策支持。经努力,11月中旬 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 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1]185号),决定继续在我省启动 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政策,规定中等品大豆收购价格为4.00元/公斤,比上年提高0.20元/公斤,相邻等级价差为0.04元/公斤,执行期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经了解,已启动收购地区前期大豆价格均在3.88—3.92元/公斤,启动后每公斤农民可增收0.08—0.12元;中、西部流通较好地区启动前大豆价格均在3.96—4.00元/公斤,受临储政策影响,目前已提升到4.10元/公斤。
三、玉米品种。今年我省玉米种植面积扩大,玉米总产达267.6亿公斤,商品量230.1亿公斤,均较上年增加35.15亿公斤。今年黑龙江省玉米质量总体好于上年,接新后到11月初市场价格高于上年同期,每公斤达2.10元(折干粮,下同)。但由于 玉米产量增加,供求基本平衡,11月中旬开始价格下降幅度较大,12月份价格回稳,稳定在1.88元/公斤左右。黑龙江省粮食局将我省玉米购销情况及时向 进行汇报, 发改委、国粮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也组成联合工作组来我省进行了调研。12月中旬 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 临时存储玉米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1]207号),决定继续在黑龙江省启动玉米临储收购政策,规定中等品玉米收购价格为1.96元/公斤,比上年提高0.18元/公斤,相邻等级价差为0.04元/公斤,执行期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玉米临储政策启动后,将解决边远地区、加工企业少的县(市)农民出售玉米及时变现的问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