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黑建城[2008]85号)
各市(地)建设(城管、公用、环卫)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办[2008]170号)(以下简称《意见》)(请登录www.hljjs.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一并执行:
一、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之中,抓实抓好。
二、各地要认真编制城市环卫专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09年3月底前将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纸报我厅城建处组织专业评审,修编后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加以落实。
三、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意见》相关规定,各地应切实加快城市公厕的配套建设、强化城市公厕管理、整合资源,提高公厕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