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08〕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要任务。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和关键。从2007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科技服务体系,组织和引导科技人员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步伐,是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全面加强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二届四次全委会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产增效为目标,组织和引导科技人员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业、创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移,实现技术集成与产业集聚,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⒈集中优势原则。将市、旗科技队伍中的突出人才和优势力量集中整合、选派到示范基地建设上;
⒉分级选派原则。从市、旗、乡三级科技队伍中抽调种植、养殖、农机、水利等科技骨干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⒊示范带动原则。通过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服务工作,推动全市现代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服务标准
(一)总体目标
集中优势科技力量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主战场,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活力的农业科技服务长效机制和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二)主要任务与服务标准
⒈推广应用综合农艺措施。围绕节水灌溉和农业机械化作业,配套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无毒低害农药、模式化栽培技术等农业增产新技术,覆盖率均要达到100%(具体服务标准要达到市农牧业局制定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⒉加快发展农区现代畜牧业。积 打造养殖园区、养殖小区,培育养殖大户,将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百万只肉羊基地建设有机结合,重点抓好牲畜“种子工程”、饲草料加工、配方饲喂、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具体服务标准要达到市农牧业局制定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⒊节水灌溉技术服务。喷灌设备安装调试及管理维修及时到位,节水率达到50%以上;井灌、黄灌区节水系统设计施工科学合理,设施管理与维护及时到位,节水率达30%以上,无技术性故障发生(具体服务标准要达到市水利局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⒋农机使用技术服务。设备选型和配置结构科学合理,安装调试与机手培训及时到位;大中型机具管理与维修制度健全,服务不误农时,达到全程机械化作业要求(具体服务标准要达到市农机局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服务区域、范围、面积
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计划建设62.15万亩,其中2007年27.45万亩,2008年34.7万亩。示范基地共涉及7个旗、24个乡镇、73个村。其中,准格尔旗安排10万亩,涉及3个乡镇、12个村;达拉特旗安排12万亩,涉及5个乡镇、10个村;杭锦旗安排20万亩,涉及4个乡镇、19个村;鄂托克旗安排8.2万亩,涉及2个乡镇、6个村; 鄂托克前旗安排3万亩,涉及4个乡镇、11个村;乌审旗安排5.8万亩,涉及3个乡镇、6个村;伊金霍洛旗安排3.15万亩,涉及3个乡镇、9个村。
四、科技人员的选派与待遇
(一)科技服务人员组成
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水利等技术服务,抽调市旗乡三级农牧业科技人员,组成两个层面科技服务组,按市场化机制进行服务。 层面,长期蹲点服务组。从市、旗、乡抽调262名骨干力量进驻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开展服务。其中,市农牧业局44人、市农机局14人、市水利局6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3人;准格尔旗20人、达拉特旗29人、杭锦旗57人、鄂托克旗18人、鄂托克前旗33人、乌审旗19人、伊金霍洛旗19人(见附表1)。该层次服务组负责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进行长期蹲点服务,实行技术服务责任制。第二层面,专业巡回服务组。由18名农业科技专业组成(见附表2),负责解决 层面服务组解决不了的问题,专业服务组信息将纳入“96048”服务热线专业咨询系统。
(二)科技人员服务期限
派出的科技人员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抽调的科技人员不参加原单位日常工作,直接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进行蹲点服务,每年下乡天数要不少于240天。在职科技人员根据不同产业的服务需求,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服务时间;聘用的高层次专业,根据实际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时间。
(三)工作待遇
⒈市旗乡三级被选派的科技人员,派出期间原工资、编制、职务、职称、保险、福利待遇不变,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原单位要在项目、资金、工作条件等方面优先支持。
⒉鼓励下派科技人员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反租倒包、创办领办科技服务实体等形式,从中获得回报。
⒊下派期间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应优先晋升技术职称、优先推荐为创新型人才和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贡献重大的要给予重奖;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要推荐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
(一)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牵头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科技服务工作方案制定、市直科技人员抽调、管理考核工作部署及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涉及示范基地建设的7个旗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市、旗、乡三级科技人员按服务区(片)编队、编组及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为科技服务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配合旗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四)各旗按照服务区(片)的实际需求组建科技服务组,每个服务组必须由种植、养殖、农机、水利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缺一不可。选派科技人员不足时,由市、旗两级增补或聘用,聘用费用由市、旗两级政府解决。
(五)专业巡回指导服务组由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服务需求统一调度。
(六)旗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与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与科技人员之间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服务组及每个科技人员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任务职责等内容,确保服务工作及时到位。
(七)旗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对科技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并作为人员去留的依据。对因业务能力、责任心等原因不能胜任的市直科技人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对各个服务组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各服务组每半年向市、旗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服务标准和签订的责任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评价服务组工作质量。
六、经费及条件保障
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科技服务所需经费由市旗两级财政筹措解决,及时拨付到位。
(一)服务人员差旅费按照 规定标准由各级财政列入当年预算,保证按时足额到位。
(二)蹲点的每个科技服务小组配备2辆摩托车,所需资金由市、旗财政按1:1匹配,服务期满后交旗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管理。
(三)涉及示范基地建设的苏木乡镇要为蹲点服务的科技人员按成本提供住宿和伙食,不得高于实际补助标准。
(四)市、旗两级聘请的高层次专业经费由聘用双方协商解决。
(五)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的办公经费、旅差费等,按8人核算,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六)专业巡回指导服务组运行费用按蹲点服务人员差旅标准由市财政统一拨付。
七、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考核的原则进行。各旗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本服务区域科技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按照考核程序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上报考核结果。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平时巡回督查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在全市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旗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负责本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旗两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制定。
(二)对未完成任务且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的服务组不得参加评奖、个人不得参加评优,并取消个人职称聘任资格和所有工作经费、补助及原单位福利待遇,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