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02-02
巴政发〔2008〕6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巴彦淖尔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建设步伐,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根据《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巴彦淖尔的发展战略,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以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为保障,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重心下移,抓好任务落实,全面推进《纲要》实施,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公民科学素养达到国内中等水平,达到世界主要发达 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
中期目标:到202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公众科学素养水平达到世界主要发达 21世纪初的水平。
长远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水平接近世界发达 水平。
三、主要任务
㈠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㈡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牧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㈢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能力、科普设施等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进一步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和旗县区科技馆、社区和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城乡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市科普专业资源库开发建设力度和科普资源共享力度;加大公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建设力度;强化保障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为全面实施《纲要》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
㈣加强科普队伍建设,积 提供人力保障。一是要充分发挥好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将现有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落实《纲要》的基本队伍,建设科普专业数据库,建立联系组织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平台。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作用,加强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组织建设,建立联系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平台。基层行业协会、学会特别是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具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应作为落实《纲要》的基本力量,承担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的任务,将相关科技知识分门别类有秩序地向社会传播普及。三是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企业作用,把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织起来,作为在不同行业点上的《纲要》实施队伍。四是要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培养科普专业化人才,发掘科普兼职人才,强化科普志愿者队伍和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五是要发挥专职科普队伍作用,建立发展旗县级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鼓励和支持组建科普乌兰牧骑,加强科普大篷车建设管理,以发挥其在实施《纲要》中的优势作用。
㈤强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市科协、科技局、财政、建委和发改委要制定全市科普场馆建设规划,推动市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现有各部门科普场所要逐步完善,增强科普功能。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建设科技馆、博物馆或综合馆等标志性科普场馆,苏木镇科普场馆要与村文化站、党员活动室等结合起来共同建设。
要充分发挥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示范基地等阵地的作用,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为重点,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面向群众,及时宣传涉及农牧业政策、实用技术、生活知识以及市场信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科普阵地建设要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同时要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全市各级各类图书馆应当成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基地。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研究室,企业的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有关部门的野外实验观测站(点)、实验田等要结合实际逐步对外开放,组建挂牌,成为公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和科普场所。有条件的可以综合利用,固定成为科普基地。
㈥加强科学素质宣传,积 探索和创新科普手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图书等各级各类大众传媒,开设科普栏目,播放科普节目或刊登科普文章,增加频道、栏目、版面、画面、页面和时间,用于科技宣传教育。要加强科普网站建设,在有条件的旗县区、部门和单位开办专门科普网站(网页栏目),形成上下贯通、辐射乡镇的科普网络。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以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农函大、农广校、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和教育远程网络都要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科普培训,增加培训内容,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培训效果。要综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建立农牧民科普知识远程教育网络。要充分利用农广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中心的科技资源,做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要改进科学素质教育、传播和普及手段样式,丰富科普内容。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包括一些强制手段和方法使科普工作达到目标,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发挥科普示范体系作用,积 开展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苏木镇、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科普示范嘎查村、科普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对科普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将科普创建工作纳入《纲要》实施框架,发挥创建单位在《纲要》实施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动态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协调,组织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
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项基础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六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㈠以弘扬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团委、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
㈡以促进农村牧区科技进步和提高农牧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实施农牧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农牧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广电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
㈢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再就业能力为重点,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就业局、市工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团委、市妇联、市科协
㈣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为重点,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统战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团委、市妇联
㈤以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四项基础工程”。
⒈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农牧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⒉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牧业局、市广电局
⒊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牧业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科协
⒋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牧业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
㈥ 强化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保障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牧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科协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纲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2007—2008年):建立完善《纲要》实施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研究制定我市《纲要》实施工作方案及“四大行动”、“四项工程”、“四项保障”的“十一五”工作规划,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开展调研提出政策保障框架;按照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推动《纲要》在各旗县区的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2008—2009年):继续制定完善“四大行动”、“四项工程”、“四项保障”实施工作方案,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09—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六、保障措施
㈠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保障
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纲要》的实施工作,对全市《纲要》的实施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社会各方面的联合协作,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 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到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成员单位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研讨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 主动参与规划和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积 承担推动《纲要》实施的相关责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每年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的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纲要》实施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㈡制定工作规划,加强制度保障。
研究制定《巴彦淖尔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相关工作方案等,建立健全统一的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会议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工作制度和动态协调机制,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和完善《纲要》实施工作的长效机制。
㈢开展实施动员,加强宣传保障
利用巴彦淖尔报、巴彦淖尔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大众媒体,开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宣传专栏专版,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解读《纲要》重点内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实施《纲要》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实施《纲要》的重要性,激发公众的科学兴趣,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的《纲要》实施社会氛围。创办巴彦淖尔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简报》,使之成为《纲要》实施工作的信息交流平台。
㈣增加资金投入,加强经费保障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落实财政预算内年度人均科普经费。要将年度《纲要》工作经费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据需要予以增加。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经费的支出科目,确保年度常规经费里科学素质培训所需的经费支出。高校也要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科研和科普相关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在经费开支里要增加科普方面的开支。
㈤加强科普教材编写,实现资源整合共享
根据巴彦淖尔市实施《纲要》的实际需要,针对“四大重点人群”,制定编写教材的思路和大纲,组织相关专业学者编制科技普及统一教材,并根据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经营科普音像制品和书刊。制定行业规范和产品标准,坚决抵制和打击伪科学及不健康内容的产品与服务。引导并推进科学与艺术的结合,开展科普艺术创作,举办科普艺术展演活动,积 推动全市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察保障
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制定奖励表彰办法,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内容,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落实。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针对不同人群提出我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和检测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为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巴彦淖尔市每两年对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以推动《纲要》切实得到广泛深入的实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