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阿拉善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积 推进我盟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阿拉善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盟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使全盟户籍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人口自由迁移的原则。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我盟人口在盟内自由迁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保障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加快我盟城镇化进程,拓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
(三)有利于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人口管理手段,实现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和人口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四)有利于控制农牧区人口增长,保护生态的原则。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严格限制盟外人口到我盟落户,严格限制盟内人口到农牧区落户,严格限制农区人口到牧区落户,提倡和鼓励农牧民人口到城镇落户,进一步灵活盟内居民往外迁移政策。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成立全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巴图朝鲁 副盟长
副组长:刘志强 盟行署副秘书长
李中亚 盟公安局局长
包建国 盟统计局局长
成 员:白志毅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思勤 盟财政局局长
霍幸福 盟民政局局长
巴达拉 盟公安局副局长
张虎文 盟人劳局副局长
关永义 盟国土局副局长
李金善 盟计生局副局长
李明葆 盟教体育局副局长
戴继明 盟就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盟公安局副局长巴达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盟公安局副处级调研员乌日斯哈拉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盟公安局抽调。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盟范围内取消农牧业户口(包括农林户口)、非农牧业户口划分方式,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结合换发新式防伪户口本,在户口类别栏内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户口底册不变,计算机信息不变,统计方法不变。
(二)逐步剥离或取消附加在户口上的一些社会管理功能,使户口成为 依法对公民进行登记,确认公民身份,提供居民信息的依据。
(三)实行以常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牧区人口,以职业区分农民,牧民,菜农、学生、公务员、警察、法官、教师和其他职业居民等。
(四)实行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和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为公民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提供基础管理平台。
(五)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后,将过去因农牧业户口、非农牧业户口而享受 不同政策待遇,调整为根据户口登记居住地和从事的职业做为享受 不同政策待遇依据,使之与 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适应。
五、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08年1月5日至4月25日)
(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为积 稳妥的推进全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由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盟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阿拉善盟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报盟户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二)盟公安局要对户籍内勤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学习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和改革的要求,明确办理户口的各种事项、程序和要求。
(三)自治区公安厅给我盟三旗户籍管理部门免费配发专用新式户口打印机,并与厂家联系,派专人来我盟安装和培训操作规程。
(四)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协调自治区公安厅对阿盟人口信息系统进行调试、升级、改造。
2、户口调查阶段(2008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各旗人民政府在实施户籍改革前按照盟户籍改革领导小组安排,对辖区内的人口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人口底数。
一是全面掌握常住人口底数,特别是农牧区人口实有数;
二是全面摸清常住无户人员和暂住人口底数,从业情况;
三是针对部分出生不登记,死亡不注销以及人户分离情况进行调查;
四是城乡一体化户籍改革中户口迁移政策遇到的问题等。
3、实施阶段(2008年5月25日至2008年11月25日完成)
一是停止使用旧户口簿,更换新式户口簿。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全区居民户口簿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公网传 〔2007〕2250号)精神和要求,全区将停止制发内芯式和插页式居民户口簿,全部采用防伪多页式居民户口簿(盟公安局已预订)。在此期间各旗不得擅自订购、印制户口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要完成全盟73033户,183013人的户口薄换发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完成户口簿换发任务,各旗在部署实施上,要本着急用先发,先易后难和先农牧区后城镇的原则,分步实施,确保户口簿换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的稳步推进。
三是各旗在启动新式居民户口簿换发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换发新式居民户口簿办理流程》(近期下发各地)要求,对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及时维护更新,原户口类别是农牧区人口的,要根据材料和规定在人口系统职业栏内表明“农民”、“牧民”,“菜农”,“居民”或其他从业类型。原户口类别是城镇人口的要在人口系统职业栏内表明“公务员”,“警察” ,“法官”,“教师”,“居民”或其他职业类型。
四是在换发新式居民户口簿过程中户籍窗口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各基层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服务窗口耐心讲解和宣传,让老百姓明白城乡户籍一体化改革所带来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总结阶段(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25日完成)
为了更好地为全盟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为全区做出榜样,更好地总结,推广我盟城乡户籍一体化改革工作,三旗一区要对一年来的工作要认真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汇总后报盟户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汇总,在户籍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盟户籍改革领导小组将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旗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结合各地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盟行署成立全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旗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公安机关要制定全面系统的户口登记迁移管理制度,严格人口信息的登记变更管理,提高户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采取措施,做好宣传。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盟行署的统一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重点宣传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相关的政策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既能吃透改革政策,又能积 支持和理解改革工作。
四、积 推进,不断完善。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 稳妥推进,今年要完成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五、严肃政令,强化服务。各旗要严格执行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逐步清理与“方案”不一致的文件和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和改革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机搭车收费。财政部门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要对公安部门在经费方面给予足够保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