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鄂尔多斯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全市物流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制度建设、市场开发和主体培育等方面着手,明确部门分工职责,形成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巨大合力,促进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及任务
(一)发展目标
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主要物流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物流业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初步塑造成型,物流市场得到充分开发,物流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1. 推进七大物流园区建设
尽快建设东胜物流园区、阿康物流园区、树林召物流园区、大路物流园区、乌审旗物流园区、蒙西物流园区和前房子煤炭物流园区。
2.构筑两大物流产业体系
加快构筑以能源重化工为主的生产性物流产业体系,集中推动煤炭物流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积 发展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绒纺、农畜产品等优势特色物流产业。适应城乡统筹的要求,构筑生活性物流产业体系,打造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圈,完善覆盖城乡的生活性物流服务。
3.推进三大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构筑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的公路、铁路、管道、航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二是构筑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全市统一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三是构筑物流综合服务网络,建立物流企业“绿色审批通道”,简化手续,联合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制定物流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物流企业认定制度和物流服务质量标准、行业规范、监督体系、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加快组建鄂尔多斯海关。
4.努力扩大现代物流市场需求
积 鼓励工商企业分离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交由专业物流企业承担。支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与功能创新,扩大专业市场物流需求。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挖掘消费者物流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5.培育物流企业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 吸引国内外企业来市投资物流业。积 推动市内工商企业投资物流业,积 培育物流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积 推进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公路、铁路、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基础的硬件设施。
(二)积 推进物流业发展环境优化
积 制定相关优惠和鼓励政策,为物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积 制定有关制度,为物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积 推进物流市场培育
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全市工商企业物流业务流程重组,推动物流业务分离外包,促进物流市场发育。
(四)积 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积 引导市内有实力的工商企业投资物流业,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我市投资物流业、发展物流业,吸引知名物流企业入驻我市物流园区。
四、任务分解
(一)各旗区
东胜区:重点推进华研物流中心、东易达建材物流配送中心、东胜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积 推进东胜装备制造物流项目、东胜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着力打造东胜中央商务圈。
准格尔旗:重点推进前房子煤炭物流园区,推进大路化工物流园区、沙圪堵冶金物流配送中心、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伊金霍洛旗:重点推进阿康物流园区、札萨克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和航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达拉特旗:积 推进树林召物流园区、草原村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马场壕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和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杭锦旗:积 推进杭锦淖尔化工物流项目和锡尼镇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鄂托克旗:积 推进蒙西物流园区、卧龙岗煤炭物流配送中心、棋盘井泰发祥物流配送中心和乌兰镇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鄂托克前旗:积 推进上海庙化工物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敖勒召其镇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乌审旗:积 推进乌审旗物流园区、纳林河化工物流项目和嘎鲁图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二)各有关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规划、环保、土地、工商等部门,建立物流业绿色审批通道。积 协助企业申报、审批物流项目,向 和自治区争取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跟踪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提出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对物流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协调有关专业部门解决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旗区建设全市物流体系。制订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项目认定办法,研究制定鼓励资产质量好、经营管理好、具有成长潜力的物流企业上市的政策。加大物流业招商力度,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现代物流企业参与我市物流项目建设,或入驻我市物流园区。
交通局:加快109国道高速、沿河重载高速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 整合现有物流设施,组建2个以上汽车运输物流集团。整合公路汽车服务网点,加快汽车服务区建设,会同铁路部门积 构筑多式联运体系。制定粮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货运零担、快运业、物流配送专用车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条件。
商务局:推进千村万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积 构筑城乡商贸流通网络,重点建设农畜产品、农资流通网络。研究制定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投资物流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外资投资本地物流业有关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合、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组建大型专业化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积 推进工商企业的物流业务流程再造,促进物流业务分离、外包, 研究制定物流园区管理办法。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等;制定规范直销、网络销售、电视电话销售、邮购等无店铺经营形式的政策;制定规范连锁经营企业、特许加盟连锁的政策;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体系与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的方案;建设企业信用监管平台。明确允许外资进入流通领域的范围和程度;制定鼓励利用国外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物流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的政策。
煤炭局:筹备建设煤炭交易中心,将鄂尔多斯煤炭交易中心的申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积 改革煤炭运销制度,组建煤炭运输集团。依据我市煤炭物流发展状况,针对煤炭流通环节税费流失问题,强化煤炭坑口洗选分筛,进行初次加工增值,并配套研究出台《煤炭物流管理办法》。
财政局: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具体资金使用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物流企业采用电子商务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先进技术、采用标准化物流设施等相关政策,以及制定鼓励发展逆向物流,进行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有关政策。
规划局:将全市物流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将各个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纳入全市城镇总体规划,协助企业编制、审核物流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规划。
国土资源局:研究提出全市规划建设重点物流项目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物流项目用地。研究确定物流企业用地条件及供地方式。
建设局:积 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拆迁等相关工作。配合各旗区推进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有关专业市场建设。
环境保护局:研究提出全市物流项目建设环保要求,提出煤炭物流、危险品物流的环保要求和环保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支持绿色环保物流技术推广和普及有关政策,制订鼓励物流企业改进包装方式的政策。
粮食局:针对现代粮食仓储业、批发市场、加工业以及交通运输方式等,强化粮食供应安全和粮食价格稳定,编制粮食物流规划,出台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制定粮食流通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并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建立粮食供应预警系统,监测粮食供应短缺和粮食价格异常波动。突出建设粮食物流项目,加强粮食集散和流通基础设施。
科技局:联合财政、税收部门研究制定鼓励采用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采用标准化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的政策。选择进行先进物流理论和技术开发研究的项目,择优申报科技研究计划,对企业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给予科技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
公安局: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制政策,联合交通局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措施,对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发放一定数量的绿色通行证,并设立临时装卸货物停车点。积 配合人事部门出台引进高层次物流专业人才的安居政策。
统计局:制定能够反映物流业发展态势的统计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提出加强流通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措施,制订和完善食品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教育局:制定鼓励以多种形式培养物流专业人才的政策,把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市教育体系,尽快设置物流专业,联合区内外高校、专业学校培养物流业专业人才。
人事局:制定引进物流专业人才、提高物流人才队伍素质有关政策,开展物流职业资格认证。
铁路民航办公室:加快三新、准朔、大准复线、沿黄河铁路等重点铁路的建设进度,尽快构筑“三横四纵”铁路网络,协调呼和浩特铁路局和各有关铁路公司研究确定我市铁路物流有关问题。积 联合各铁路公司在我市组建和注册物流公司,联合发展。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筹建鄂尔多斯市物流信息网,制订全市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覆盖全市的物流服务平台和数据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市物流业的宣传,制定企业信息发布有关政策,制定鼓励企业采用国际通行信息标准和规范的政策。
电业局:积 保障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汽车服务区的供电,积 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物流业用电价格与工业用电同价。
税务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权限,研究提出物流企业在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出新办物流企业税费减免政策,提出工商企业分离、外包物流环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出物流企业购置先进设备、采用先进技术的相关税费优惠及加速折旧等政策。
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制定用电、用水、用气 、用热与工业价格并轨方案。制定用地价格政策。制定物流企业准入条件,规范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放宽登记条件,放宽投资者资格条件,简化物流企业注册手续,降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研究制定对物流企业经营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清理向货运车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取消不符合 规定的收费项目。研究制定流通企业集团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未涉及产权变动,免收因内部企业间收益转移而发生的重复收费政策。
工商联:引导物流企业与工商企业联盟,制定物流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和纠纷协调解决办法。
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研究提出商业银行优先支持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贷款政策。制定针对物流业的信用担保支持的有关政策。
五、组织领导
完善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任务、权限,确定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和负责科室,建立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各旗区的日常联络、信息沟通、事务协调等运行机制。建立全市现代物流业部门协调会议制度,规定部门协调会议的召开、组织等相关事务。推动旗区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各旗区之间的物流工作协调机制。
六、主要措施
(一)由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市现代物流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搞好任务督查和年度考核,推动现代物流业重大任务的落实。
(二)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三)市人民政府与各旗区、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实行 长负责制。
(四)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时效要求完成所承担任务。
(五)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任务落实。
七、其他
本方案由鄂尔多斯市现代物流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