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
章 办学方向
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目标,突出技工教育特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条 以培养中级工为主,努力拓展办学功能,积 承担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
第四条 办学规模达800人,其中学制教育达600人。专业和课程设置能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及就业岗位素质的需求,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且连续招生三年以上。
第五条 与社会各界建立密切联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技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 推进校企合作。及时了解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用人需求及毕业生质量反馈信息。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六条 校级领导班子配备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分工及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创新,校长和教学副校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符合岗位素质要求。
第七条 学校机构设置合理,明确规定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制定了各类人员的岗位素质要求、考核办法及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
第八条 学校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较合理、能满足教育服务需要的教职工队伍。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应占1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应具备本专业某一工种的初级工操作技能,其中达到中级及以上操作技能的应占20%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或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操作技能达高级工及以上水平,其中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应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
第九条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建筑面积分配合理,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实习实验场地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第十条 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工厂(场、店),且实习设施、设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特殊工种有适应实习教学要求的模拟仿真教学设施或校外定点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 有适应专业特点、满足教学需要的专用教室和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及其它电化教学设备,仪器、设备、教具、挂图等符合装备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 图书馆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藏书量不少于2万册,报刊、杂志不少于100种,阅览室条件基本满足需要(电子图书及设备能满足需要的,可降低30%的要求)。
第十三条 运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体育设施齐全,能基本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
第十四条 校园环境安全、卫生、美观,保持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第十五条 学校多方筹集资金,办学经费来源稳定有保障,并逐年增长。每年有投入基本建设和购置教学设备的专项费用。
第三章 学校管理
第十六条 有健全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及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有党、政、工、团、学生会组成的政治思想工作网络,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积 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做到德育工作有课题、有活动、有阶段性成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十七条 学生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能较好执行,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学校能定期对德育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部颁或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教学计划、大纲,并制定实施性计划和大纲。按学期编制授课计划并认真执行,选用配套教材,精心组织教学,实验课开出率达100%。
第十九条 学生的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能在校内完成。校外实习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给学生讲课和定期考核。生产实习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教育及设备的维护保养教育,无人身、设备事故发生,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第二十条 学校应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情况,建立校长、教务科长、实习科长和教师听课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质量信息反馈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 积 开展教学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教育改革经验在盟市级具有示范作用,教师中撰写的论文、著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编写的教材正式出版或被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真按教学计划上好体育课,并积 组织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坚持组织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学生身体素质好,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定期举办校田径运动会和各类体育竞赛。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按期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评估、总结,保持持续改进。
第二十四条 严格财务制度,做好资金预决算和财务分析。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学校采购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校产管理规范。校医务室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做好卫生保健、心理健康和疾病防治工作。学校食堂讲究饮食饮水卫生,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 建立毕业生人才信息库和推荐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努力做好就业推荐、就业服务工作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第四章 质量与效益
第二十七条 学生能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讲文明、讲卫生,操行考核优良率达95%以上,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表彰。
第二十八条 学制教育在校生毕业率达90%以上,并参加与培养目标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达98%以上。短期培训学员的取证率(指取得结业证、上岗证、职业资格证)达95%以上。
第二十九条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即毕业后六个月内实现就业人数占应届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达90%以上,且专业对口率(指专业群对口)达60%以上。就业与再就业培训质量较高,培训学员上岗率(学习期满后六个月内上岗人数占培训学员总数的百分比)达60%以上。
第三十条 学校办学成果比较显著,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合作单位对学校比较满意,社会评价较好,受到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我们对原劳动部印发的省部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