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呼包鄂地区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8〕291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呼包鄂地区为 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的复函》(工信厅信函〔2008〕206号)精神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呼包鄂地区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张铁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梁铁城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军政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徐凤君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苏 和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宋 亮 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永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室主任
王进国 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兰 惠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佰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兰惠兼任。
(二)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