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的决定 呼党发[2004]4号 (2004年2月24日) 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小康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最根本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是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下更大的气力做好农民增收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继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二、奋斗目标 到2007年,我市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指导性目标是: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 2、全市50%以上的耕地基本实现水利化,所有灌溉面积实现节水灌溉。 3、牲畜总头数达到500万头(只),其中奶牛达到100万头,鲜奶产量达到350万吨。 4、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民全部移民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部分条件好的地区基本步入小康。 5、提高城镇化水平,农村城镇化率达到35%(不含市四区)。 6、全市林地面积新增197.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17.9%提高到27%。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提质增收 大力发展畜牧业。发展集约化高效畜牧业,全面实行禁牧和舍饲圈养。丘陵、山区及交通不便的地区重点发展舍饲牛、羊育肥和特色庭院养殖。到2007年畜牧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70%,农民来自畜牧业的收入占70%以上。 优化种植结构。扩大高效经济作物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全市种植业调整后的格局大致为:“六个100万亩基地”,优质粮饲兼用玉米种植基地100万亩,多年生优质牧草种植基地100万亩,青贮饲草种植基地100万亩,优质马铃薯种植基地100万亩,无公害蔬菜、瓜果、中药材、油料等经济作物种植基地100万亩,高淀粉玉米及小杂粮种植基地100万亩。 继续推进奶业兴市战略。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推进奶牛小区标准化建设,通过小区、牧场园区的养殖大户辐射带动养殖小户。全市规划兴建50个牧场园区,占地规模在35000亩左右。加大奶业建设科技含量,加快奶牛品种改良和胚胎移殖速度,引进高产优质品种,提高奶牛单产。加快奶牛业务体系建设,每一个乡和养殖小区要建设完善一处集饲草料供应、品种改良、疫病防治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站。从2004年开始,呼市和各旗县区必须逐步建立奶业发展风险基金,抵御化解奶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到2007年,奶业产值要占到畜牧业总产值的80%以上。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加工增收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紧紧围绕乳、肉羊、草、专用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六大主导产业,大力扶持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积 引进国内外大中型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使其成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的龙头。 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种子工程”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良种选育、扩繁、推广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 稳妥地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杜、股份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它中介组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利益分配、监督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产品流通等产前、产中、产后业务,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生产风险的能力。 (三)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减人增收 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 兴办劳动密集型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业务业,提高农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增加就业岗位,使农民由单一的农业劳动者转变为二、三产业的生产者,促进农民的分工、分业和分化。 推进城镇化进程。改革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开发,重点要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集聚人口。加快劳务输出。要加强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运转高效的劳务输出组织业务网络。各旗县区要对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底,建立劳动力资源储备库。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发展和规范农民工劳务中介组织,保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因地制宜规划、实施好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制定相关的支持>策,合理培育和开发主导产业,确保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扶贫项目和措施落实到村到户,解决好贫困户的稳定脱贫问题,减少贫困人口,实现农民增收。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切实把农村公益和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各级财政支持范围,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结合 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六小”工程和自治区“五通”工程、“小康住房”工程和“七个100”工程建设等,采取综合措施,抓好农村新能源、牲畜棚圈、青贮窖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采取全面禁牧和封山育林的办法,自然恢复植被。认真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使之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努力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到2007年,全市林地面积新增44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17.9%提高到27%,人工造林每年完成60万亩。 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加强以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蓄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努力增加灌溉面积。在现有250万亩保灌面积的基础上,每年新增农田灌溉面积20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到2007年,全市50%以上的耕地基本实现水利化,所有灌溉面积基本实现节水灌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稳定农村>策,深化农村改革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策。继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土地承包>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积 发展规模经营。各级政府及土地部门要加强征用土地的管理,合理控制征占耕地的规模。制定出台科学的土地征用办法,合理确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补偿标准,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税费改革各项>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减负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各级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增长不得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改革投资方式,积 探索对农民的直接投资和补贴办法。拓宽农村投融资>道,努力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深化农村信用合作体系改革,积 探索建立农村贷款担保体系,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贷款额度,完善和推广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延长贷款期限,更好地为农民生产经营业务。切实整顿农村金融秩序,严格规范民间借贷。 (六)加强领导,把农民增收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申之重 切实把农民增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级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将农民增收情况列为考核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对旗县区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性、定量考核,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农民增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努力为农民增收搞好业务。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研究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大局意识和业务意识,为农民搞好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业务。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 开展科教、文化支农活动,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为农民增收搞好全方位的业务。 (此>发至旗县级)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