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内>字〔2003〕427号2003年12月1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区煤炭资源优势,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快 推进自治区工业化进程,将我区建设成为 重要的能源基地,就加快发展区内重点煤炭企 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自治区实施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能源发展战略,立足调整优化自治区煤炭产业结构 并兼顾相关资源的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发建设大 型煤炭基地并配套建设煤炭下游产品转化项目,注重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形成煤、 电、 高载能产品,煤、焦、高附加值化工产品,煤气化、液化产品的综合发展格局。 二、自治区将神华集团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霍 林河煤业集团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大雁煤业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扎赉诺尔煤业公司、 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宝日希勒煤业公司、伊敏华能东电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庄煤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 司、鄂尔多斯汇能煤业投资有限公司、神华集团万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东煤炭集 团公司、内蒙古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 集团公司、内蒙古众兴煤炭集团公司、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神华蒙电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等20家企业作为区内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自治区支持神华集团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敏 华能东电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煤炭集团公司、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内蒙古伊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在东胜矿区、霍林河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白音花矿区、 呼伦贝尔地区建设成7 个5000 万吨级以上煤炭生产基地, 支持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公司及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阿拉善盟、 乌海市建设2 个特种煤基地;支持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汇能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11户重点煤炭企业根据本企业可供开采的资源条件,努力建设成为1000 万吨级以上的大型 或特大型煤炭企业。2004年20个煤炭企业计划生产原煤15000万吨。占全区煤炭生产总量70% 以上。 三、要通过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稳定煤炭供 应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自治区将在资源配置、铁路运输、电力供应等方面优先扶持区内 20户重点煤炭企业。20户重点煤炭企业可优先开发资源, 优先在铁路单独列户, 优先向国 家有关部门及金融企业上报和推荐项目。 四、鼓励区内20户重点煤炭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 主动 与电力、铁路等部门以及有资金实力的企业进行广泛的联合,以股份制形式共同参与大型煤 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20 户重点煤炭企业 在有条件的地方修建企业专用铁路线。 五、引导和扶持区内20 户重点煤炭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加快建立和完善归属 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支持区内重点煤炭企业上市融资, 增资扩股,施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造,促进产权制度合理化。通过体制 创新并结合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发展和壮大区内重点煤炭企业。 六、要坚持新基地开发建设与老矿区接续相结合的原则, 使老矿区逐步完成矿区转移。 自治区支持帮助矿区转移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通过实施兼并、破产、重组,以及三至五年内 由地方政府逐步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实现主辅分离,突出主业,辅业民营,为国有重点煤 矿企业创造条件参与大型煤炭基地的开发建设。 七、自治区支持赤峰、通辽、呼伦贝尔三个地区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借助 振兴东北 等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努力争取 >策支持,享受有关优惠>策,积 融入振兴东 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格局,在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合作和开发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过程中加 快自身的发展。 八、鼓励区内20户重点煤炭企业采用先进的开采工艺, 最大程度地提高煤炭资源回收 率和相关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及保护水平,鼓励20户重点煤炭企业收购、 兼并中小煤矿实行 联合改造,实现规模生产和集约经营,逐步取代和淘汰小煤矿开采方式。对鄂尔多斯、呼伦 贝尔、锡林郭勒等富煤地区的整装煤田,原则上井工矿建设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 露天 矿建设规模不低于1000万吨/年。 九、自治区将煤制油项目列为扶持的重点,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通辽、呼伦贝尔等地 区要各规划煤制油项目基地。鼓励区内 20 户重点煤炭企业积 参与开发煤制油高新技术产 业化示范项目,支持区内重点煤炭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大型企业联合开发、参股建设煤 制油项目,并支持企业尽快建立产业中试基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