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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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城市社区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区域性集散市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与全市“三区两城”建设同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培育规模化、规范化的龙头企业,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分拣加工中心为载体,立足整合规范现有回收网络资源,推动改造、提升,逐步建设符合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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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一)制定可操作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建设、人口密度、商业网络、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规划,2011年10月底前报市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分拣、储存、加工处理等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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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各县(区)要选择确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1-2个,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在充分利用规范、整合、提升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年内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利用集散加工能力,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回收企业运用连销经营的方式,对目前散兵流动走街串巷方式进行规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分拣桶的方式,建 设经营规范的固定式社区流动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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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旧家电、废橡胶、废旧报废汽车等主要再生资源的分拣加工能力,逐步形成经营规范、符合环保要求的分拣加工中心。?
(三)对集中度较高、交易规模较大、有较好基础、具有一定范围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集散市场进行规范提升,完善储存、初级加工、交易公开、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加拆除解、仓储等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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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监管,促进规范?
年内要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统计制度,完善再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企业及从业人员备案工作,加强行业监管。2011年12月底前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进行一次年检,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年检确认,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违法经营活动的要按照 六部委2007年颁布的第8号文件《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进行整治、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积 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有关职能部门对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建立以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改、规划、公安、工商、环保、住建、土地等部门参加的定期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加强合作,及时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落实。10月底前各县(区)商务局主管部门要提出本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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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要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深入县(区)及相关企业进行调研,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联席会,12月底作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建议,积
组织督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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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快建设夯实基础,积 争取财政部、商务部区域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区)要尽快确立龙头企业,早日与发改、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部门协调,优先实施配套政策,力争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基地。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