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作出的生产安全事故批复不符合规定,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不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该怎么办?因为在政企纠纷过程当中有一个安全事故报告的批复,这类的纠纷,我们发现在办案过程当中也经常会遇到,认为相关部门作出的批复不对。如果发生纠纷之后,企业主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路永强律师通过具体案例来跟大家讲解。
在本案当中涉及到了另外的法律知识点,首先谁才可以作出批复,谁是批复的这种法定职责的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县级的行政主体才是,该地区为市行政主体,但是它属于县级市,县级市是可以作出的关于报告的认定。包括事故调查组组长没有予以确定,调查的内容也有两点没有予以调查,包括数额的认定,包括提交的期限都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所以确认了它的违法。
所以,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了类似的这种案件的话,大家一定不要认为反正已经安全事故了,这个错了也无所谓了,一定要认真核实一下行政主体做出的批复程序上、职责上包括内容上是不是合法,是不是侵犯到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说企业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