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补偿后搬迁”顺序颠倒违法可诉。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之间的先后顺序,确定了不补偿就强行搬迁的征收是违法行为,充分保障了被征收方的权利,但实际情况中,先拆后补的做法确实存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搬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先应当进行补偿,补偿到位才能搬迁,补偿不到位不能进行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约定的期限内搬迁,约定的期限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进行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先补偿指的是全部补偿,实际补偿补偿到位。征收双方如果就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即征收双方就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和地理位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时间和搬迁费,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这些事项达成一致后,即可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在协议签订完成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中确定的义务。这一系列事项均完成后才可表示,征收方已经满足了先补偿这一前提原则。
如果征收方没有支付补偿或者支付了部分补偿费用,不能认为其已经完整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推荐阅读拆迁政策确定先补偿后拆迁,可真的落实到了实践中,万一补偿协议中有关于先拆后补的条款,拆迁户一定不要轻易签字,避免出现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如果没签字就被强拆,拆迁户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并获得合理补偿。
房屋征收,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更多的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
在无论是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相关的主管部门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是没有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的。因此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且也没有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的情况下,就把被征收人的房屋强制拆除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要遵循一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只有在被征收人已经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已经接受了这样的协议,在拆迁款确实没有着落的情况,一定要把握好6个月的诉讼时效,寻求律师的帮助。在此,楹庭律师团提醒您,先拆后补的行为会使原本就处于弱势的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拆除后,进一步丧失谈判的筹码。
因此,如果您遇到类似先拆后补的问题,被征收人要谨记,没有征收补偿决定,对方说得再好都可以拒绝签订任何协议,更可以拒绝提前搬迁。如果遇到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询问专业的律师团队,在征收过程中能够掌握一定程度的主动权,保障自己的权利。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