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撤销限期拆除通知
(具体案情请咨询开庭律师)
被告:郑州市人民政府
律师:陆迦楠、汪庆丰(TEL:4000083855)
地点:新乡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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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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