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
由本所汪庆丰律师、马丽雅律师代理的贾某诉当地某区相关部门行政补偿案,经当地中级法院审理,作出(2021)鲁03行初141号《行政判决书》,裁定责令被告某区行政主体对贾某作出行政补偿决定、履行补偿责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院对楹庭两位律师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表示认可。
※说明:为保护个人隐私,当事人部分信息已模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