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律师做了大量的政企纠纷的案件,政商纠纷的案件,在企业投资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很多的纠纷,其中很多涉及到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前段时间律师办理过江西某企业的案例,投资者通过招商引资取得了一块土地,取得了土地之后进行建设,为了加快建设进度,因各种原因,相关手续没有办下来,但是房子已经建好了,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有多种原因,还有行政机关的原因,还有本身的一些法律意识的一些欠缺导致操作过程当中出现一些问题。
在案件过程当中,其实手续都没有办好,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基于行政机关的信任,可以先去建设,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后来遇到企业拆迁或者规划调整,就出现了问题。
比如说,某地要开运动会,要建一些大量建筑物,建好之后,要拆的时候,可能说没有手续,没有合法手续就要进行拆除,没有手续是违法建设。项目建设的时候,承诺是先建设后办手续,后来没有办手续,就被称为违建,其实这种就属于行政机关违反信赖利益的,应当要采取和适当的措施,该赔偿的赔偿,该补偿的要进行补偿。
在办理政企纠纷案件当中,以及招商引资的过程当中,出现很多类似的这种纠纷。在办理这类的案件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总结了相关问题,一方面是由行政机关的原因造成的,但是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企业自身在方面的,前期的法律意识淡薄,还有其他的原因。
很多是法律意识问题,当然很多企业主的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等等原因导致了这方面的大意,手续没有进行完善有一部分的原因。很多的案件的原因也在行政机关这方面,本身有的存在违约、毁约的这种情形的,可以采取法律的这种措施,行政机关办理的手续该办理没办,忙于发展经济,没有时间等等原因。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首先要提高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往往是某个地方突然要进行拆迁或者进行征用,或者其他的规划的调整,需要的时候回过头来再去补救就没时间了,所以对于企业,于在招商引资过程当中,行政机关签订的各类的合同和协议要认真的进行审查,看下行政机关有没有履行到位,如果没有履行到位,及时补救。如果等事情出现的时候,可能就为时已晚。
那么,企业要防患于未然,要提前做好防范一定的法律风险的预案,准备及时预防法律风险的对策,提前做好这些措施。多了解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
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从2002年开始,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就一直从事企业征收,政企纠纷等类似的行政案件的办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为很多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团队通过新媒体平台为广大的企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楹庭政企纠纷500讲等相关案件分析深受广大企业主喜爱,其中的很多是楹庭律师在日常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总结。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