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177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入冬以来,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火灾事故仍然多发,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形势仍然严峻。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全市共发生火灾14起,直接经济损失17.34万元,分别占全年火灾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25.9%和12.45%,特别是常山、江山和龙游连续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事故,给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由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又逢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各大商场、市场的人流、物流明显增加,引发火灾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相关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公安和消防部门监管力度大幅度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度提升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28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部署强管理,多层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 参与”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多层面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火灾特点,结合“清剿火患”战役,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清除行业系统内火灾隐患。社会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建立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消防管理措施到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器材完整好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全警动员,密切配合,构建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督检查网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抓重点强推进,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社会单位和场所检查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的要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在隐患排查的深度上下功夫,积 排查火灾隐患,夯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基础。
(一)开展“网格化”清剿。各地要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以行政村和社区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逐条街道(乡镇)、逐个社区(村)、逐个单位(场所)、逐栋建筑地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形成消防安全全面监管的高压态势。要实行“实名制”检查、“户籍化”管理,健全排查记录和档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排查各类火灾隐患。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部署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建设部门要牵头排查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农办、消防、电力等部门要牵头排查农村老旧房屋聚集区的火灾隐患,并制定长效治理机制。消防、经信、商务等部门要牵头排查“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公安、民政、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卫生、商务、林业、民宗、旅游、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沟通信息,解决问题。
(三)实行重点排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清剿火患”战役确定的重点范围,着重检查单位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建筑室内及外墙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情况,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生活用火等消防安全情况。要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参加全省、全市统一开展的消防安全“零点行动”,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抓整改强督办,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力争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严重火灾隐患,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查处;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消防监督管理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衢消安委〔2011〕16号)要求,建立抄告、查处、督改火灾隐患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已经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全部达标;不能按期整改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整改销案的重大隐患,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回头看”,严防火灾隐患反复。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铁腕整治,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违法行为不停止不放过、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不放过。
四、抓执勤强备战,努力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各级公安消防队伍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从实战需要出发,加强执勤备战,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装备上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要认真落实执勤制度,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部署,充实基层部队战斗人员。要认真开展辖区消防水源、道路、建筑消防设施的调查和维护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熟悉程度,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社会应急联动预案和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适时开展灭火救援演练,确保各类预案符合实际、能够随时有效启动。要认真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开展冬季岗位大练兵,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确保队伍“拉得出,打得响”。
五、抓宣传强教育,积 营造冬防工作氛围
冬防期间,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增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夯实消防安全的社会基础。宣传、文化、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力争达到“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积 落实“96119”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效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清剿火患”战役动态和冬防工作中好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一批整治不力、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通报一批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