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增税种的公告
来源:楹庭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4-12-28 12:32:08|人阅读
发布部门: 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9号 |
分类导航:建设规划 |
所属类别:部委行业规章 |
发布日期:2012-12-04 |
关键字:中日税收协定 |
【阅读全文】
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增税种的公告
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9号
中日双方主管当局代表经过协商,同意将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方新增加的重建专项所得税(the special income tax for reconstruction)和重建专项法人税(the special corporation tax for reconstruction)。这两个税种是日本根据其国内相关法案设立,分别以中日税收协定中税种范围条款日方所列的所得税和法人税为税基,且与其实质相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