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谁投资谁受益
来源:楹庭律师团 |发布时间:2015-01-02 11:11:31|人阅读
案例:
一个仓库被拆,补偿金将近200万元——这个数字难免让人动心。近日,仓库的两个所有人为如何分钱闹上法庭。
上世纪80年代,阿林和小李两人共同买下了位于海沧温厝村的一座仓库。随后,他们又一起申请了这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后来经小李同意,阿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到了《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并单方出资将仓库翻盖成一幢三层楼房。
2008年,因项目用地需要,仓库被政府征收拆迁,并补偿195万多元。阿林认为,扣除双方没有争议的部分,剩下的158万多元应依法由自己享有。但是,小李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说,余款应由他们平分。
判决:
海沧法院认为,该仓库的物权应为双方共同享有,由于双方并未对翻建后楼房的权属另行约定,因此翻建后楼房的物权也应由双方共同享有。虽然是阿林出资将该仓库翻建为三层楼房,但是,阿林的改建及加层是以双方共有房屋为基础。法官说:“如果没有共有房及土地,则改建及加层即成为空中楼阁。”
法官说,双方应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公平原则及尊重历史为前提进行分配。基于此,法官将争议的拆迁补偿金额的2/3判给了阿林,即阿林可分到120多万元;而小李则拿到余下的1/3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