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也收到很多企业主反映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挑选出一些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其中有一个是城区内违章建筑能不能一律强制拆除,造成损失是否应当赔偿?针对这个问题路永强律师作为多年从事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的律师,跟大家一起探讨下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个问题确实困扰着很多企业主,比如有的企业主说这个厂房被认为是违建,因为没有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房产证。可是,没有房产证就一定是违建吗?就一定要拆除吗?答案:不一定。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没有规划许可证就一定要拆除吗?不一定。先从法律上分析,大家可以看一下《城乡规划法》第64条,其中规定了城市规划区内的这些建筑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工程规划区构成进行建设的,一般应当由县级以上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这个就是违建,但是,一般咱们企业主接到的通知,包括相关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一般就用到这条规定,其实可以翻开这个法律,看一下还有后半部分的规定。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后半部分的规定是说虽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但是,可以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处工程总造价5%到10%的罚款即可,然后补办规划许可证,就变成合法建筑了。那么企业主要看下自己的建筑到底是不符合规划了,还是说相关部门要用这块地,要进行征收,这个很关键。
在房屋征收纠纷类的案件中一般是后一种情况,相关部门要对房屋进行征收,有的以拆违的名义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该如何判断是属于哪种情况呢?要注意看一下厂房、商业房屋或者办公楼等在建设时所在地块的规划性质。注意时间点是建设时,一定是建设时,不能是现在,现在有可能规划已经调整了,但是不能因为规划的调整而确定违建那是不符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
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有的企业在建设时是符合当时规划的,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大部分企业是因为招商引资的原因,当时行政部门同意先建设,随后再补证,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就没有补证,这种情况就符合《城乡规划法》的六十四条后半部分的规定,不属于违建,不应当拆除,但是应当罚款,罚款然后补办证件。
可是,有的企业主认为就是罚款不办证,也符合现在的规划了,那有可能还得拆除。这就涉及到另外的一个问题,如何赔偿的问题。应当按照合法的征收程序,按照合法建筑来对待,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需要进行补偿。合法建筑的补偿标准是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装修费、设备损失费、奖励费等等,六项补偿一个都不能少。
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了您的企业要被拆除,要被拆迁,可以先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遇到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是纯粹的拆违还是以拆违促拆迁,一旦把这个关系理清了之后,往后的程序就好进行了,所以建议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这类情况还是不要走弯路,先通过找正规的途径,正规的团队或专业的团队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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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