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如果在征收时,涉案的土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对于房屋补偿应当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下面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江西某当事人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已经纳入当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并且也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因为当事人与征收主体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当事人的房屋就被拆除了。 经过律师介入后,法院判定拆除行为确认违法。
此时征收主体又作出了一个征收补偿决定。这时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因为是发生在征收过程中违法行为产生的赔偿,所以当事人既有因为行政行为违法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也有因为依据征收补偿条例,而给当事人造成应得利益补偿损失的问题,所以要以赔偿和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问题进行妥善的解决。
就该案法院认定,征收主体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准作出的补偿决定是存在错误的。为什么会存在错误?
征收时该房屋已经纳入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此时再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的,势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法院认为补偿时对于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房屋权利人,如果要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所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该补偿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此案就存在什么是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法包括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详细规划中有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区就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建成和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如果要进行确定土地是不是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要进入实际的调查,了解查证。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原则,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征收地上房屋及不动产进行补偿安置的,在补偿安置时该土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土地权利人如果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这是其中一个法律依据。
另外一个法院行政审批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也明确告知房屋所在地如果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