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很多的老百姓认为,我的房子在耕地上盖了都5年了、10年了,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我们需要明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未发现,并不是指建房之日起二年,而是,违建一直存在,应该是一种连续状态。无论过几年都是违法的
违建的处罚方式分为四种:
1、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限期拆除。
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
3、行政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
法定条件包括: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违法建筑。
4.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征地拆迁中,农民的房屋常常会认定为违建,然后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这个时候,老百姓不要慌,仅仅是缺乏规划证等并非就是违建。如果随意在耕地上建设,那么就要注意了。这种情况,遇上拆迁,是很难拿到补偿的。
以律师办理的不少农村拆迁案,都是直接将房屋拆除,丝毫不考虑相关的历史、社会的因素,也不考虑行政机关自身的执法不当的原因。这种情况下,建议赶紧委托律师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