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所作的解释。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指拆迁当事人与拆迁地方政府或者拆迁安置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明确了当事人拆迁的权利义务以及补偿安置的具体内容,以此达成拆迁当事人与拆迁地方政府或者拆迁安置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的有关共识。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的根据,主要是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裁判文书等,对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和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例如,住房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纳入《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拆迁当事人的补偿安置标准,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的依据,还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中出现的执行难的处理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及司法裁定的处理程序等。例如,《安徽省怀宁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规定》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如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经司法机关的裁定或者调解,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出现的争议。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的原则,主要是以法律的客观原则为准则,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执行。例如,《江苏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维护受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裁判文书等,对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和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执行中出现的执行难的处理要求,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执行等,从而达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