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拆迁大讲堂]合法拆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针对目前一段时间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企业主有疑惑:政府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可以进行企业拆迁或企业征收?也就是符合什么条件政府才可以征我们的企业才可以拆我们的企业才可以关停我们的企业。
这块目前为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关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国有土地上的企业,主要的依据就是,国务院国的《国有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八条,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国防外交的需要,如果是因为国防外交需要占用企业土地的或者房屋的需要进行征收。
二、政府组织的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也就是基础设施的修建需,要这个比较好理解,也可以进行征收和拆迁。
三、因政府组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因为公共事业也可以对企业进行征收和拆迁,这个咱们见得最多的可能就是环保和防灾减灾的需要进行的征收。
第四、也就是安居工程,安居工程的需要。也可以进行这个对企业进行征收或者拆迁。
第五、就是有政府组织的危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也是可以对企业进行征收和拆迁的。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对国有土地上企业的征收或者说拆迁,只能是符合上述几条,才可以,否则政府不能拍脑门征收,如果政府是为了商业开发的需要或者商品房开发需要,进行拆迁的是不允许的。
这是国有土地上的企业。那么国有土地上的征收如果发生以上征收都必须依据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都必须依法补偿,比如房价值,搬迁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然后还有土地。590号令这个条例里面没有涉及到,主要是依据《物权法》四十二条、一百二十一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土地也应当进行补偿。
我其他的讲座里对土地的补偿做了详细的讲解。大家可以去搜索一下。
必须是征收必须是依法的、合法的征收、才可以对集体土地上的企业进行征收和拆迁。这里所说的正收是集体土地的征收。也就是省政府,也就是省一级政府或者国务院依据
《土地管理法》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的土地征收,这个必须要有征地批文、必须要有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大家可以根据这些程序来判断是不是依法的集体土地征收,只有依法的土地征收才可以对集体土地上的企业进行征收或拆迁。
好,上面就是我给大家讲的什么样的原因才可以对企业进行征收和拆迁,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其他拆迁一律是违法的,好,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