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以邮寄发放吗?
可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为工程所在地工程主管部门(省住建厅或市县住建局)审批颁发。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这就是说,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本条第一款条件的申请单位发给许可证,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当通知建设单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按照中国《》的规定,建设单位如果认为其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施工条件、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拒绝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定的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则有权向发证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行政,建设单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施工单位还要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报告,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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