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标,江西大学哲学系毕业,曾任中共赣州地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理论科科长、中共赣州地区纪委副县级纪检员、中共赣县县委副书记,现任中共赣县县委副书记、赣县人民政府县长。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农村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出现了一些失地农民。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关系,是当前做好“三农”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笔者认为,解决失地农民出路问题,维护好农民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关键是要构筑五条保障线,逐步建立起“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长效保障机制。
加快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构筑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线
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就业。为妥善安置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赣县以市场为导向,重点为失地农民开辟了三条就业出路,帮助失地农民找到新的工作,实现再就业。一是安置就业。对失地农民实行“开发性安置”,即以土地换就业。推荐失地农民到用地单位和园区企业就业,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对多招收失地农民的企业还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贴。二是自谋职业。免费为全征地户办理农转非手续,建立全征地户的劳动力档案,统一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大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加强与省内外用人单位的联系,积 引导失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三是自主创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援助制度,让他们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失地农民发挥其农业生产技能,承包经营农业园区、基地等,继续从事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解决生活出路。
积 推广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构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线
养老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当土地被征用后,建立适合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已迫在眉睫。一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对所征缴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设立专门机构,实行专户储存和管理,确保失地农民保障资金规范化管理、安全运行和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统发机制。基金主要用于充实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中基本保险部分和补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对农村被征地人员在按一定标准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使被征地人员在年老时有稳定的基本生活费。
广泛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筑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线
目前,农村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为普遍。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就是让农民医疗费用进入社会统筹,让全社会来负担。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制定符合失地农民需求的医疗保险政策,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引导农民在征地补偿中拿出部分资金购买医疗保险,实行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村集体扶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各方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以住院大病统筹为主的失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进行补助。
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筑失地农民的生存保障线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相当部分失地农民属于失地又失业的困难群众,针对这一现状,赣县采取分类处理、分别对待的办法,想方设法解决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先,对60岁以上或没有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失地农民,全部进入城市低保,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最低生活保障,让失地农民中的困难户、特困户直接进入城镇居民的低保体系;对没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每户解决一个城镇居民低保。目前,赣县已为381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城市低保,有效保障了失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次,在保证失地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的同时,还为失地农民统一规划建设了安置房,实行集中安置,为失地农民提供住房保障。
深入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构筑失地农民的法律保障线
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长久之计是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最终实现征地、补偿和安置的规范化、制度化。而构筑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关键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认真执行现行征地法律政策,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把好土地用途管理关,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另一方面,要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要加强土地立法,适当调整和修补现行土地征用法规和政策漏洞,改进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