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修水库移民安置,应该给拆迁户哪些补偿?矿业企业怎么补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助奖励等。
3、楹庭拆迁团认为,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所以说,如果因修水库而征收土地,应该给予移民合理的安置补偿,可以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社会保障、提供就业等几个部分。
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说,当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尽快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途径进行法律救济。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6、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涉及到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合理的评估,妥善处理矿权问题,给予矿业企业合理的补偿。
楹庭提示您:
实施移民安置既要依据国家基本法律,例如《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也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拆迁政策,以及该项目的移民安置方案。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对移民安置补偿不满意,不要急于签协议。只要签了协议,之后反悔也很难被动。如果房子被拆除,要在知道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