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集体土地、承包地、宅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不同?
第一、按照所有制划分,我们国家的所有土地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国家所有,就是国有或者说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或者说农民集体所有。目前,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所有土地均属于集体所有。
第二、农民使用的宅基、农民承包经营的耕地(承包地)都属于集体土地。
国家以及任何非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集体土地,都必须依法履行征用手续,依法对被征用(占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
第三、各种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不一样,各地制定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征用(占用)集体农用地和承包地等,和宅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征用耕地,也根据耕地的类型、用途、区位等不同情况,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楹庭认为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和原则,也就是规定最低补偿标准下线,不同地区制定各地的补偿标准。
第四、现在很多地区采用区片地价的方法计算。
以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比较普遍采用按照土地收益的倍数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比如,按照前三年土地平均收益的10倍计算土地补偿费,按照前三年土地平均收益的6倍计算安置补助费等。目前,很多地区采用区片地价的方法计算,就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地块确定价格。
第五、征收农用耕地有青苗补偿费、地上庄家和果树的补偿。承包地有青苗补偿、养殖孳息补偿,征用宅基没有。
集体土地包括宅基、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楹庭认为宅基属于农村建设用地,承包地属于农业耕地。征收农用耕地的,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应该给予补偿。征收承包地的补偿是以该土地的用途,或者说以产值为基础给的补偿。
楹庭提示您:
各地的征地拆迁政策和安置补偿标准不同,征地项目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没有与该政府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政府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