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企业被关停,半年后被拆除,不给停产停业损失,这样违法吗?
一、企业先关停,后拆迁,不给停产停业损失。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化工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勒令停业整顿,企业关停了半年之后,来了一伙人把厂房拆除了,说厂房是违建。后来企业主索要补偿,相关部门只给建筑材料钱,不给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样做违法吗?下面,我们看看哪些情况下应该给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都有哪几部分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哪些?
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是指由于房屋的征收拆迁而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终止,由此产生的损失。其中包含因停产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例如员工的薪酬、各种合同违约金、银行贷款利益、经营时的正常收益等。计算所得的停产停业损失应确实是因征拆房屋而造成的损失,且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不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各地对停产停业评估有什么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三、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必须支付和应当收益。
(1)在工资薪酬方面,对于因拆迁而造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考虑;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考虑,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应以相关社保法规为准。
(2)各种合同违约金,其中包含销售合同违约金和采购合同违约金。楹庭拆迁团认为,因拆迁导致合同违约的损失,应在进行解除合同协商的基础上,以审查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考虑。
(3)对于企业在停产停业过程中,所导致的贷款还款不能,以及产生的银行贷款逾期利息等,按照实际情况来据实计算。
(4)企业经营时的正常收益是指税后的净收益,要参照同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最近三年的正常收益水平,以及停产停业持续的时间来综合考量和计算。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所持续的时间,是指企业接到拆迁通知后,自停产停业之日起,到重建恢复正常经营之日止。
(5)对于承租企业的停业损失,以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期来计算。
(6)其他因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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