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发区调整征地补偿政策,黄金山工业新区今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新出台的“一法两细则”执行。
据了解,“一法两细则”包括市政府委托制订的《黄石经济开发区实施征地暂行办法》和开发区管委会通过的《黄金山工业新区实施征地工作程序》、《黄金山工业新区征地补偿分配使用监管实施细则》。“一法两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黄金山工业新区征地管理工作,规范征地行为,保护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一法两细则”规定,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黄金山工业新区征地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开发区国土分局负责;汪仁镇政府和金山办事处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征地工作,具体业务由各辖区国土所负责。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一法两细则”对黄金山工业新区征地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范围现状复核确认、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环节。被征地方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国土部门提出,但不影响征地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