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评价的主体在评价的过程中应坚持真实、客观、科学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精神进行评价工作,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存在隐瞒真实信息、欺诈客户的现象,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矿产资源评价主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客户(矿产交易的买方或卖方)与矿产资源评价主体签订的合同,矿产资源评价主体在评价过程中有隐瞒、欺诈行为,违反合同约定或侵犯矿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2、刑事责任
在矿产资源评价过程中,如果评价机构或个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勘查区块登记办法》等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矿产资源评价的法律责任的相关介绍,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路永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