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块土地闹了那么久,现在终于理清楚了。”7月26日,兴宾区良江镇松柏村一起持续十余年的村集体土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该村党员干部看着眼前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由感叹道。
据了解,党员干部口中的这块村集体土地,位于松柏村村委大院北面,土地面积约10亩,于1998年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给村民林某、石某种果,每年每亩收取租金310元,合同于2009年到期。由于多种原因,承包给林某、石某的土地合同丢失,合同到期时,二人以没有合同为由拒绝交还土地,村民对此愤愤不平,多次向村委反映。
了解情况后,时任松柏村驻村第一书记韦正钻迅速组织村“两委”干部及驻村队员进村收集材料,并与当事人林某、石某协商。由于缺少合同、交款单据等关键证据,此事一直没有进展。去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村委干部在资料室找到了此前的合同书及交款单据,随即拿着关键材料找到当事人。然而,对方以合同上的字不是本人所签为由拒绝归还土地,收回村集体土地一事再次陷入僵局。
今年,新任驻村干部谨记韦正钻的嘱托,力争要解决好村委这块10亩“失地”。4月初,村委干部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决定走法律程序,当事人这才同意归还土地。
由于林某、石某仍在种植果树,希望能继续承包土地。对此,村委召集村委干部和村民党员代表开会确定方案,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后,顺利签下合同。至此,村集体“失地”一事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来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