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事人来楹庭律所咨询律师也不知道是怎么评估的,评估机构都是村委会安排的,评估低怎么办?刘云律师针对这个问题,简单给大家做下分析。涉及到评估机构选择的问题,法律规定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选择或者是摇号的方式进行选择,而不是由村委会来进行选择。
为什么要经过我们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呢?就是考虑到评估机构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有没有公信力?因为之后涉及到作出评估报告的,只有评估机构具备公信力的情况下其作出的评估报告才可能会被认可,所以如果是村委会办选定的评估机构,那显然就是不合法的。这个选定程序就是违法的,如果其作出了评估报告,我们是可以对该评估程序提出异议,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而且对评估程序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下面看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关于评估的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之后有权申请复核、鉴定,这些都是被征收人的权利。如果不救济,那么就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去向评估委员会复核。评估报告是属于哪个公司做的,向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去申请复核。有的人会怀疑这个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就是他做的他能进行改变吗?如果说评估报告有明显问题的,回复的过程当中可以去改变,评估报告申请10天内申请复核,评估机构一般会在30天之内给出具体的回复。
如果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回复之后对复核的结果仍然不服,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地方组织的相关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再进行鉴定。有的是涉及到有的地方是否交费的问题,根据评估办法规定,交费是由委托方来进行鉴定的。如果说鉴定出来的结果是委托方来出费用,当然有的地方的规定是让申请的人去继续缴纳的,后面费用是由委托方来付,行政部门委托的委托人进行交费,费用如果改变的,将来是由评估公司来承担这笔费用。
评估报告是个非常系统的一本小册子,因为它需要有很多很多包含的内容。首先,它要有标题和评估文号、评估的标题,这是评估报告一定要有的。然后是评估师的声明,需要做一个声明,告知我们评估的相关的使用,要有一定的概要。这是严格的评估格式,要有评估摘要。然后,正文会有委托方使用者的相关情况,评估的目的、评估的对象价值等等。这些都是法律规定评估报告一定要有的内容。
这些内容加起来,再加上附件相关的一些照片,还有相关与评估师的评估资质等等组成的评估报告。所以评估报告下来的话,应该是很厚的一本装订成册的一个册子。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是正规的评估报告。
一定要有评估师的签字,这个法律依据是什么?没有评估师的签字是违法的,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了须得有两名以上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不得以印 章代替签字,也就是说,有印 章还要有签字。
再就是《资产评估报告签字制度》,这是评估相关协会的一个文件规定,这里明确了未经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评估师签字的评估报告为无效报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