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按几倍赔偿
遇到非法强拆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权力对公民、法人和人身权利或财产损害的其他组织行使,根据法律应当给予赔偿,那些私人的拆迁队造成的损害,国家政府是不需要赔偿的。申请国家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房屋造成损害的。
2、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
3、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须有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法律上必须有明文规定。
二、合法的拆迁程序有哪些
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大致程序为:评估听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商→房管部门或政府裁决→拆迁实施。
当拆迁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若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遇到非法强拆如何维权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