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办?
1、可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解释;
2、解释无效,可要求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改变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3、重新评估无改变,应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
1、房屋面积及宅基地面积认定不准确问题,一般应以产权证书上记载面积为准。
2、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问题。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评估机构对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的确定未依照上述规定,参考周边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严重偏低,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三、拆迁评估的依据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