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企业拆迁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为大家解析:
霍佩英的房屋被认定为“住宅”,而其提交了相关的营业执照,想证明自己的房屋是“非住宅”,以获得更高的补偿。因政府将房屋认定为“住宅”,霍佩英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霍佩英因营业执照是2008年到期,而拆迁发生在2013年,而且其房屋类型登记上也写明“住宅”而败诉。 解读房屋使用性质如何确定?房主需拿证据证明“商用”王振宇称,虽然此案霍佩英败诉,但是案情对于如何界定被征收房屋是否属于居住房屋、进而适用不同补偿标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实践中,“房屋属于什么性质和用途”这方面争议很多。法院在实践中通常依据房产登记证件所载明的用途认定房屋性质,但如果载明用途与被征收人的主张不一致,需要其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有可能酌定不同补偿标准。此外,王振宇表示,目前很多地区的房屋登记并不规范,有些甚至没有写明房屋的类型,这就需要被拆迁人拿出证据来证明房屋是否实际用于经营。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