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村干部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该类公务是指: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代缴税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