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孟雷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拆迁怎么继承补偿款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即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也就是房屋补偿归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拥有。如果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民事继承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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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房屋继承的分配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而关于继承顺序,可依据《民法总则》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对于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分配相对来说比较明晰,有确定的法规可依。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分配,目前在学术上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是宅基地补偿款归集体所有,是不能被继承的。这种角度主要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分开补偿的逻辑出发,宅基地产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
另一种是指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该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平均分配。后继承可按《继承法》上的相关规则行使。
孟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