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国有土地是指企业因为通过招、拍、挂等出让方式、或者由划拨方式、或者是购买企业改制等原因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1)、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首先,厂房、办公楼等房屋的补偿标准同上面的一样。
其次,土地方面补偿。因为是划拨取得,因此征收时政府不需要再退还出让金。但是,同上面一样,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因征收导致土地使用权丧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方面的补偿。
(2)、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拆迁律师介绍说同时退还土地出让金: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因此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政府提前收回的,对于多收取年限出让金的部分应当退还。同时关于收回的补偿:而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该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主要依据该片土地开发情况、市值等情况来确定。
(3)、因企业改制、购买厂房房屋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