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拆迁中和拆迁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南京个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单、双方申请书)。
2、、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正反面复印件);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土地分摊转让证(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7、房屋来源合法有效文件,买卖契约、折迁安置协议等(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8、房屋含有独用院落的,须提供有关证明。
注:有分割证的可单方申请,其余均双方申请,单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董律师提醒:
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