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一、与征收方谈判有什么技巧
谈判准备:
1、评估自我——了解自己大致能拿到多少补偿。
(1)被征收动迁人拿到估价报告后,通过咨询专业人士,知晓报告内还有多少可操作空间或者遗漏了哪些补偿内容;
(2)两个“确定”:
一是确定自己想要得到的,
二是确定自己能够接受的底线。
2、评估对方——了解对方谈判人员的身份及权限。
(1)被征收动迁人要了解对方的身份,如谈判人员的单位、职务,是动迁公司工作人员,还是街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找到谈判组组长或者关键人,试探他手中上浮的权限有多少。
3、做好充分的心理与身体准备。
房屋征收动迁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动迁的谈判小组一般2到3人,时间跨度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
谈判方法:
1、倾听、分析和判断。
常言道“锣鼓听声,听话听音”。征收动迁工作人员会用大量的时间与被动迁人聊家常,这是在试探底线。此时,被征收动迁人也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对方的目的,做出正确地分析和判断。
2、识破常用套路。
(1)黑白脸。征收动迁谈判中,征收动迁人最常用的战术就是“黑白配”“胡萝卜加大棒”,不同的人担任不同的角色,因此任何影响协议金额的决定都要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做出。
(2)欲擒故纵。很多被征收动迁人希望迅速成交。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征收动迁工作人员利用,采用欲擒故纵的招数。要知道欲速则不达,切勿急躁。
谈判技巧:
1、不要把话说绝。在谈判中,被征收动迁人在对方上门谈签约的时候,说话要留有余地。
2、掌握进退时机。征收动迁人员每次上门的时候都会记录笔记,发达地区会佩戴“执法”记录仪,因此,所有谈判内容都是达不成协议、成为被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的“呈堂证供”。
相反,在征收动迁谈判过程中,被征收动迁人通过工作人员了解这次房屋征收动迁活动的不合理之处,也可以作为行政复议与诉讼的依据。房屋征收动迁谈判需要像琴弦一样,松了弹不成曲子,紧了就会拉断,掌握好进退的时机。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谈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房屋所有人要知道要征收拆迁时,就需要为谈判作好准备。在谈判过程中要注意平和,不要将话说绝,给自己和对方留有余地。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