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征地行政的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在行政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企业用地、房屋等了解不够,造成很多企业在行政中和行政方提供的内容对不上,造成企业无法估算补偿,最后拿到补偿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主任、政企纠纷法律研究专业律师董国女律师通为大家解析:
2021年楹庭律师接到了很多集体土地上企业因环保拆迁关停的案件,虽然每个企业的情况都各不相同,但是通过这些案件反映出来的很多问题是相似的,好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企业遇到被责令关停的情况,那么这类的企业遇到因环保关停应该如何补偿呢?地方行政主体拆迁清退企业的理由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原因:环境保护、拆除违法建设、土地保护、引进新项目、实施城乡规划、房地产开发、租赁合同到期或违法、产能过剩、疏解大城市问题等等。对于环保拆迁、关停企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什么呢?主要是一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主要依据还是《环境保护法》,在该法规第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作出了相关的说明。
关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清退,如何判定自己的企业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首先把集体土地上的企业进行简单的分类,企业主可以自行判断。
1、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企业,有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认定为是法定的合法企业。一般在90年代或者在2000年之后,主管部门招商引资的企业或者是重点支持的企业,或者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行政部门会给予发放或者基于这个企业或者村务集体经济组织的办理拥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这类的企业是依法办理了相关证件的,是允许使用土地进行建设。这类企业认定我们认为它是法定的、合法的一些企业。
2、购买国企改制乡镇企业改制厂房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购买国企改制的厂房,国企改制的厂房这类的企业土地证和房产证一般在购买的过程中就会办理。当然也基于各种原因,比如说当时的制度可能不太健全的原因。
如果当时没有办理的,根据物权法等相关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这些不动产是合法的,拥有产权,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
购买乡镇企业的厂房获得土地的企业,这类乡镇企业多数使用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当然也有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有可能是镇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在买卖乡镇企业房屋过程当中,土地使用的权益也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的。
通过上述两个买卖厂房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也认为是合法的企业。当然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对老旧、破旧的国企的厂房或者乡镇企业的厂房进行修缮,修缮不属于新建,当然也不属于改建,必要的修缮是不影响其法律性质的。这类的都认为是合法的企业,应当获得补偿。
3、与行政部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企业,属于拟定的合法的企业。拟定合法的企业,我们认为虽然这类企业没有办理相关的证件,但是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许诺、承诺和默许使得这类企业拥有了土地使用的权利和建设的权利等等,这个我们认为属于拟定的合法的企业。拟定的合法企业,这类企业在征收过程当中也应当予以补偿,他的依据是什么呢?依据就是《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
原则上来讲并不是所有的污染企业都一定会被关停,实践中,有的地方部门可能仅仅是将一些企业临时关停,要求限期整顿,在期限内环保达标就可以恢复生产,而对有的企业,可能污染比较严重的,整改的效果不好,那么就会要求关停。如果有补救的可能,那就在短的时间内拿出相应的措施使自己不达标的事项符合相关标准,这样事情就会有好的转机。
房屋征收,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也是不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更多的是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则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寻求帮助,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行政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解决方案。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董律师提醒:
行政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我是一名有10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查看几个案例几篇文章几个视频就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行政问题的时候加以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